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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学院关于考证、特殊及特长贡献奖评选通知

2018.09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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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全体同学:

根据校《关于评选2017-2018学年度学业奖学金、特长及特殊贡献类奖学金、考证奖学金的通知》,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、创新进取,提升我校优良学风,现决定开展2017-2018学年度特长及特殊贡献类奖学金、考证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仅限2016级、2017级在校学生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证书及比赛奖项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(一)学生申报:2018年9月11日前交至各班辅导员处

(二)学院审核:9月12日至9月14日,公示三天

三、评选工作要求

(一)提交资料

1.各类奖状、证书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;

2.《特长及特殊贡献类奖学金汇总表》或《考证奖学金汇总表》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评奖资格:

1.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,开学三天内未注册的学生。

2.在评奖学年内,受到党、团、行政各级组织纪律处分的学生。

3.所在班级或集体1/2以上成员表决,认为不能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的学生。

4.在评奖学年内,无故旷课的学生。

5.在评奖过程中营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学生。

6.无故欠费的学生。

财经学院

2018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