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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学院关于印发奖助学金评选细则的 通 知

2018.12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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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
财经学院文件

财经〔2018〕10号

财经学院关于印发奖助学金评选细则的

通 知

院内全体师生:

为充分发挥评优机制的作用,激励广大学生发扬勤奋上进、求实创新,结合学校奖励条例和财经学院的实际情况,经财经学院第21次院务会讨论研究,决定新增以下奖助学金评选细则。

一、励志奖学金评分表

本表适用于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,详见附件1。

二、助学类奖学金评分表

本表适用于评选国家助学金、公益金百万行等资助类助学金,详见附件2。

三、抵消“三比”记录规定

在违反宿舍“三比”次月及之后的月份中(仅限评奖学年内),若该生遵守《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,保持宿舍整洁,获取“文明宿舍”称号;或入学以来累计义工时达60小时以上;或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活动,评奖学年内累计参加次数达10次及以上,均可抵消“三比”。(抵消的记录不得计入加分项中,一次达标记录只抵消一次“三比”)

以上规则由财经学生办负责解释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.《财经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分表》

2.《财经学院助学类奖学金评分表》

财经学院

2018年12月21日

附件1:

财经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分表

学院: 班级: 姓名: 学号:

评分项目

评分依据

分值

得分

基础分

(70分)

学年成绩专业排名

(排名第一为40分,每后1名递减1分)

40


英语B级

10


计算机等级一级

10


本专业毕业必备的专业技能证书

10


加分项

(30分)

干部

优秀干部

4


干部(或三好学生)

2

公益活动义工时

A级(80个及以上)

4


B级(60-79个)

3

C级(40-59个)

2

D级(30-39个)

1

参加校级、院级校园文化活动次数

7次以上

2


4-6次

1

文明宿舍

3次以上

3


2次

2

1次

1

获得其他技能(专业、外语、计算机)证书

高级

5


中级

4

初级

3

大学英语六级

2


大学英语四级

1

计算机二级

1


参加学校、学院举行活动并获奖

一等奖

3


二等奖

2

三等奖

1

参加专业比赛、竞赛获奖

获省级特等、国家一等

5


获省级一等、国家二等

4

获省级二等、国家三等

3

获省级三等、市级一等

2

市级二等以下

1

创新创业并获校级以上立项

1


总得分

100


注:1.每一评分项目最后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所占分数;

2.校级、院级校园文化活动次数由本院核实;

3.公益活动义工时以义工证登记数据为准;

4.各类获奖项目仅计算一项,不予累计。同等分值下,项目多者,优先考虑;

5.若有无故旷课、迟到早退、违纪处分、挂科、义工时未达到30个、犯三比、体侧不合格等记录之一,均取消申请励志奖学金资格;

6.消三比:在违反宿舍“三比”次月及之后的月份中(仅限评奖学年内),若该生遵守《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,保持宿舍整洁,获取“文明宿舍”称号;或入学以来累计义工时达60小时以上;或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活动,评奖学年内累计参加次数达10次及以上,均可抵消“三比”。(抵消的记录不得计入加分项中,一次达标记录只抵消一次“三比”)

附件2:

财经学院助学类奖学金评分表

学院: 班级: 姓名: 学号:

评分项目

评分依据

分值

得分

基础分

(25分)

特殊困难

100


比较困难

25


一般困难

20

加分项

(75分)

毕业相关证书

英语B级

4


计算机一级

4


本专业毕业必备专业技能证书

4


参加诚信教育活动

获一等奖

8


获二等奖

7

获三等奖

6

诚信活动入围选手

4

参加本院的关工委主题活动

5


干部

优秀干部

4


干部(或三好学生)

2

公益活动

义工时

A级(60个及以上)

6


B级(40-59个)

5

C级(20-39个)

4

D级(10-19个)

3

参加校级、院级校园文化活动次数

10次以上

3


6-9次

2

3-5次

1

文明宿舍

4次以上

4


3次

3

2次

2

1次

1

获得职业技能证

高级

5


中级

4

初级

3

参加学校、学院举行活动并获奖

(诚信活动除外)

一等奖

6


二等奖

4

三等奖

2

参加专业比赛、竞赛获奖

获省级特等、国家一等

5


获省级一等、国家二等

4

获省级二等、国家三等

3

获省级三等、市级一等

2

市级二等以下

1

创新创业并获校级以上立项

1


获计算机二级

5


获英语四级

5


获英语六级

6


总得分

100


注:1.每一评分项目最后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所占分数;

2.校级、院级校园文化活动次数由本院核实;

3.公益活动义工时以义工证登记数据为准;

4.各类获奖项目仅计算一项,不予累计。同等分值下,项目多者,优先考虑;

5.若有旷课、迟到早退、违纪处分、挂科、义工时未达到10个、犯三比、体侧不合格等记录之一,均无申请助学奖学金资格;

6.消三比:在违反宿舍“三比”次月及之后的月份中(仅限评奖学年内),若该生遵守《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,保持宿舍整洁,获取“文明宿舍”称号;或入学以来累计义工时达60小时以上;或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活动,评奖学年内累计参加次数达10次及以上,均可抵消“三比”。(抵消的记录不得计入加分项中,一次达标记录只抵消一次“三比”)

财经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